甘肃省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于2009年成立,事业性质,独立的县级法人单位。部门主要职能是为院机关、研究所做好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管理院住宅生活区并提供物业服务,管理全院共用设施及水、电、暖维修、维护,并负责环境绿化,公共区域卫生等工作,旨在为我院广大科研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充分的后勤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内设4个职能处室:中心办公室、财务科、节能管理科、保卫科。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37.4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0年预算增加10.56万元,增长3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定项补助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4.1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19.3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20年预算减少33.99万元,下降9.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科学技术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295.0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7.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56 万元,增长39.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定项补助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万元,与上年持平。
6.2022年预算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6万元。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17.3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9.7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平方米,价值12.0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1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6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科研办公楼维护、大院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改造及运行保障
2、项目概况:为保障院综合楼及各科研单位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作,根据院内基础设施历年维护的资金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本年度项目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内院机关行政办公区、院内住宅区、职工食堂的安全保卫、水电保障、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做好行政办公区及住宅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绿色发展,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有计划地对科研单位用房及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改造,加强水电暖管理工作,方便科研人员工作与生活;实现院内后勤保障工作到位,基础设施维护良好,大院环境有所改善。
南山林场后期维护养护主要保障南山林场后期水费、电费、购买树苗、绿化养护费、人员经费等正常支出,做好后续维护保养工作。
3、立项依据:本项目是全院公用设施的购置、管理及维护、维修,为全院机构运行及科研工作提供保障。设立此项目是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发展的需要,是构建和谐大院环境,提高后勤保障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后勤保障服务正常运行的需要。
4、实施主体:甘肃省科学院后勤服务中心
5、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实施计划:
(1)完成全年大院及办公区域上下水管网、暖气管网、科研办公楼的维护保养(含亮化工程、水电暖维修耗材、电梯运行维护、职工食堂维护等),院门口值班室维修、消防设施、大院监控设施维护及其他不可预见的维修维护工作。
(2)完成蓄水池清理、化粪池清理、垃圾处理及大院花园绿化养护工作。
(3)南山绿化项目后期水费、电费及上水管网维护保养。
(4)健全大院安防、消防管理,进一步完善大院监控系统更新改造,提高大院物防技术含量。
(5)做好院机关行政办公区、院内住宅区、职工食堂的安全保卫、水电保障、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6)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有计划地对科研单位用房及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改造,加强水电暖管理工作,方便科研人员工作与生活。
7、预期总体目标:
目标1: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目标2:统筹兼顾做好维护保障、环境提升
目标3:毫不松懈抓好安保消防工作
目标4:深挖节能潜力,促推节能减排
目标5:树牢生态理念,加强林场治理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组织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自评,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在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安保消防、节能减排、林场治理、食堂管理等方面均做出了突出成效。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